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指出,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区、各部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严格环保执法监管,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着力推动转方式调结构,持续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公报显示,2015 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趋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 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 年下降14.1%。全国338 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73 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265 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480 个城市(区、县)开展了降水监测,酸雨城市比例为22.5%,酸雨频率平均为14.0%,酸雨类型总体仍为硫酸型,酸雨污染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云贵高原以东地区。
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7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64.5%、26.7%、8.8%。以地下水含水系统为单元,潜水为主的浅层地下水和以承压水为主的中深层地下水为监测对象的5118 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水质为优良级的监测点比例为9.1%,良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25.0%,较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6%,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2.5%,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8.8%。338 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取水总量为355.43 亿吨,达标取水量为345.06 亿吨,占97.1%。
冬季、春季、夏季和秋季,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分别占中国管辖海域面积的2.2%、1.7%、1.3%和2.1%。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江苏沿岸、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
全国308个开展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的地级以上城市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92.4%,比2014年上升1.1个百分点;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74.3%,比2014年上升2.5个百分点。各类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均高于夜间。
全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应限值。
截至 2015 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740 个,总面积约14703 万公顷。其中陆地面积约14247 万公顷,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4.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 个,面积9649 万公顷。
全国现有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1.63%,活立木总蓄积164.33亿立方米。草原面积近4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41.7%。
全国有30个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与常年相比,因灾死亡人口减少76%,为历史最低;受灾人口、受灾面积、倒塌房屋分别减少46%、45%、85%。全国旱情总体偏轻,全年耕地受旱面积、人畜饮水困难数量均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少;与常年相比,作物受灾面积、因旱粮食损失、因旱饮水困难人数分别减少52%、51%、65%。受厄尔尼诺的影响,2015年入春以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进入夏季,北方重点林区雷击火一度急剧高发;入秋,南方地区降水持续偏多;入冬,北方气温偏高,冷空气活动频次少、强度弱。预计,本次超强厄尔尼诺将继续衰减,但对气候的影响仍将持续。
《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由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等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完成,是反映中国2015年环境状况的公开年度报告。
以下为《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部分:
能源生产
2015年,全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36.2亿吨标准煤,较2010年增加5亿吨标准煤。其中,原煤37.5亿吨、原油2.1亿吨、天然气1346.1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27%增加到2015年的34%。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5.1亿千瓦,较2010年增加5.4亿千瓦。油气主干管道里程超过10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突破60万千米,西电东送能力达到1.3亿千瓦。
能源消费
2015年,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43.0亿吨标准煤,比2014年增长0.9%,“十二五”年均增长3.6%。其中,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4.0%,比2010年下降5.2个百分点;石油占18.1%,比2010年上升0.7个百分点;天然气占5.9%,比2010年上升1.9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0%,比2010年上升2.6个百分点,超额完成11.2%的规划目标。
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5.6%。“十二五”期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2%;火电供电标准煤耗由2010年的333克标煤/千瓦时下降至2015年的315克标煤/千瓦时。
措施与行动
【非化石能源发展】2015年,非化石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5.2亿千瓦,较2010年增加1倍。核准乌东德、苏洼龙等一批重大水电项目;新投产核电机组820万千瓦、核准开工880万千瓦;安排“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计划3400万千瓦,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推广风电清洁供暖;下达光伏发电建设规模2410万千瓦,启动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推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开展示范区和示范县建设,新增生物天然气利用量5亿立方米;启动实施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新增利用量100万吨。
【天然气开发利用】2015年,国内天然气产量保持稳定增长,四川磨溪百亿方常规气田建成投产,致密气产量稳中有升。发布“十三五”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政策,涪陵、长宁、威远和昭通区块页岩气实现商业化规模开发。发布实施《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推动天然气高效利用,加大天然气管道、储气库、城市应急调峰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推动天然气在车船等交通领域应用。
【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2015年,全面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安排节能改造容量1.8亿千瓦、超低排放改造容量7847万千瓦。
【重点输电通道建设】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12条重点输电通道建设进展顺利,陕北榆横至山东潍坊等9项特高压工程全部核准,500千伏工程建成1项、核准1项、开展前期工作1项。核准准东至皖南±1100千伏、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促进西部能源资源开发及可再生能源消纳。完成三峡输变电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