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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与绿色经济发展论坛暨中国环境标志15周年纪念活动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09-10-16 来源:assen

  2009年是“中国环境标志”颁布十五周年。十五年的风雨历程,见证了中国企业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发展和我国市场经济中环保战略的进程。

  中国环境标志计划的目的旨在帮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起环境责任,提高环境意识,鼓励企业合理使用资源和能源并开发和生产环境友好产品。同时希望该计划的实施可以提高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环境标志工作在我国的成功开展,有效推进和引导了中国绿色(环境)产品的形成和发展,改善了企业的环境行为,对保证产品质量、引导绿色消费、发展绿色经济、促进我国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在过去的十五年中,我国已经先后制(修)订了70多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使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种类达72类,共有1600余家企业的35000多种规格型号的产品获得了环境标志,有近亿个“十环”环境标志标识贴在产品上,进入千家万户,成为宣传绿色的使者。

  为纪念中国环境标志实施十五周年,经环境保护部批准,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于2009年10月15日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纪念与表彰活动,对执行环境标志理念,在减少产品环境影响,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污染排放最小化、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方面取得卓越成效的组织进行了表彰。

  纪念活动邀请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德国驻华大使馆公使、日本环境省及生态标签、韩国环境部及环境标志、全球环境标志网络等国际组织的专家等环境官员、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及部分地方环境保护局的官员、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咨询机构、检验机构的专家、环境标志获证企业的代表、五十余家国内主要媒体的记者共三百多人参加。

  据悉,随着中国环境标志的深入发展,整个环境标志发展计划已经越来越成为国家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工具。继2006年环境保护部与财政部共同颁布中国环境标志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使中国环境标志成为政府采购的重要依据之后,在本次纪念活动期间,由环境保护部吴晓青副部长和德国驻华大使馆魏翰楷公使出席了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与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举行的“中德低碳产品认证合作签约仪式”,更赋予了中国环境标志促进企业技术提升,协助国家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长远目标的意义。

  本合作项目是环境保护部在低碳产品认证领域的首个对外合作项目。所谓低碳产品认证,是以产品为链条,吸引整个社会在生产和消费环节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通过向产品授予低碳标志,从而向社会推进一个以顾客为导向的低碳产品采购和消费模式。以公众的消费选择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低碳产品技术,向低碳生产模式转变,最终达到减少全球温室气体的效果。正是由于低碳产品认证的这种作用,国外低碳产品认证项目在近两、三年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目前,已经有德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开展低碳产品认证。

  在当前金融危机下,发达国家纷纷将低碳经济作为刺激经济复苏的重点领域,并催熟了全球低碳经济的全面启动。尤其个别发达国家拟制定包含“碳关税”条款的法案,有的国际组织也提出“碳关税”可适应于国际贸易规则。在WTO和自由贸易区谈判中,发达国家也一直推行“低碳”概念,将环境产品、低碳产品或者气候友好型产品标准,作为其以低碳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并讨论对非“低碳”产品、服务和技术征收“碳关税”。这无疑将对我国制造业产品低成本的国际优势带来巨大挑战,形成潜在的“低碳”贸易壁垒。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是对未来有可能对我国造成贸易壁垒的“低碳标志”的一种率先政策实践,有助于我国紧跟国际低碳经济潮流,大力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减少潜在的绿色贸易壁垒,改变我们对外贸易的二氧化碳逆差的现状,正确引导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可以展现我国在控制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决心和努力,提升我国的国际环境形象,可以在未来新一轮低碳经济竞争中抢占先机。

  环境保护部在参考了国外低碳产品认证的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决定开展基于I型环境标志的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即在中国环境标志(I型)框架下,把产品/服务归入适当的分类,设置“气候相关”类产品。与每年中国环境标志标准制、修订工作结合,对纳入“气候相关”类的产品技术要求中增加碳排放的限值要求。按照原有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体系,对通过认证的该类产品授予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以表示该类产品对减少碳排放、保护气候方面的积极作用。